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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2024-01-08  点击:[]

根据《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9〕40 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招收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与直博、硕博连读并行的选拔方式。“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与直博、硕博连读招生人数共同构成当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总数,其中在职定向招生人数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20%。

二、审核要求

1.报考与推荐要求

符合当年《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且有两名所申请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提供的书面推荐意见。

2.业务能力要求

申请人应该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或相关专业较为扎实的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应该具有较为扎实的学术表达能力,应该具有关注本学科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学术意识。申请人须提供2项高质量代表性学术研究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咨询报告等,其中至少1项须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3.外国语水平要求

申请人应该具有优秀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50分以上或六级425分及以上;本科或硕士为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相应专业毕业,须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硕士学位;新托福(IBT)成绩7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在国(境)外具有半年以上外语学习交流经历或获得学位。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西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2.申请人提供西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和本细则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本细则第五部分)

3.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

四、考核与录取

1.材料审核:学院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业务能力审核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业务能力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业务能力特别突出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达不到要求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包括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课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术背景、科研潜力、研究设想思维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包括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参考书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4卷),外文出版社;顾海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孙建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通史》(全三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肖前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合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蒋学模主编,《政治经济学教材》,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科学社会主义概论》编写组,《科学社会主义概论(第二版)》,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冯刚、彭庆红、佘双好、白显良等著,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沈壮海主编,《新编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3.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并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在招生计划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

4.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后,则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申请材料

除学校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如论文、著作、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咨询报告等]

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详细摘要(应届生)。

3.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六、本细则由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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