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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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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2018-05-21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金发【2018】3092号文件《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为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广泛宣传,鼓励支持本单位教师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深造,请各单位根据《2018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见附件),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推荐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人选。

二、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我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2.被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修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修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修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3.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4.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推荐人数不限,1人可选1-3个选题。

五、2018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国际处负责受理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并在网上提交后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连同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交至国际处出国管理科。国际处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教育部国际司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单位由被录取人员自行联系。

咨询电话:029-88302243   联系人:高老师

 

   附件: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项目遴选函.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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