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和《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西大人[2011]18号)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度上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且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
2.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符合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当年未申请正常评审或破格评审的,可以申请参加特别评审。
二、评审条件及程序
1.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按照《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中有关条件执行。
2.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按照《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西大人[2011]18号)中破格评审条件执行。
3.评审程序按照《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1.5月23日-5月30日,单位提交同意申报书面意见及代表作外审材料,专家函评。
2.5月31日-6月5日,个人填报材料、院系审核、公开展览、院系报送材料。
3.6月6日-6月12日,资格审查。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查,学校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终审。
4.6月13日-6月16日,确定评审。校长根据审查结果和人事处建议,决定召开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会议。
5.6月17日-6月21日,述职答辩,评审表决。
6.6月22日-6月28日,公示。
四、材料要求
1.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引进人员,提交《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申报表》,能够证明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及学术成果的原始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受聘职位聘书,近5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成果获奖材料,被SCI、EI、SSCI等收录论文的检索证明等)。
2.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校内人员,提交《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表》,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等,有关附件材料按照正常评审有关材料上报。
3.材料填写和报送有关要求按照《西北大学关于2018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8]1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成果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4.评审材料电子化要求详见《西北大学关于2018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8〕11号)附件。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提交本单位代表作鉴定材料。包括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1份,电子版代表作鉴定材料及鉴定费用(正高700元,副高500元)。有关要求参照《关于报送2018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附件4)。
2.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其他有关材料,包括纸质《评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1份(附件5),电子版包括评审表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参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制作(附件6) 。
3.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是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提高人才队伍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地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中做好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确保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
1.《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pdf
4.《关于报送2018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5.评审表.rar
6.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docx
人事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