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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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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会考核制度

2016-06-14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会是团委领导下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群众性学生组织。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会下设秘书部、宣传部、学术部、编辑部、外联部、文体部6个直属部门。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研究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研究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研究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  考核内容、原则及对象

    考核内容分为两大板块,分别是对研究生会成员的考核和对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的考核。考核本着实事求是、奖惩分明、公平公开、民主监督的原则,旨在通过考核制度优化环境,提高效率。考核的对象为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2.   对研究生会成员的考核

    对研究生会成员的考核,根据所在部门不同的工作性质,主要从考勤和参与工作两项进行个人量化考核。
    1.考勤(包括会议和活动)

    研究生会各级会议和各项活动全勤为60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最后得分等于60分减去所扣的分数。

    (1) 无故缺席                  -5分/次。

    (2)  迟到                      -2分/次。

    (3)  请假                      -2分/次。

    (4) 早退                      -1分/次。

    考勤由秘书部负责,每次考勤保留原始记录,最终统计一份电子版完整记录。

    2.参与工作:

    (1)本部门工作

    主要指各部门主办的活动,实行活动整体加分制,即以一项活动为单位,包含筹划、举行及活动总结的全过程,活动总结完毕后方可记录,每项活动每人最高+6分,部门内成员根据活动中的表现在分数上体现差别,可参考以下标准:

      圆满完成。对所负责的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周密,方法妥当,有创新性。(6分)。

      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4—5分)。

      完成一般。工作、活动缺乏针对性,计划不周,方法欠妥。(1—3分)。

      未作工作或产生负面影响。影响整体工作、活动的进度。(0分)。

    (2)其他部门工作

    主要指协助其他部门所做的工作以及没有明确部门归属的工作,实行活动整体加分制,每项活动每人最高+2分,部门内成员根据活动中的表现在分数上体现差别,可参考以下标准:

      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良好(2分)

      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一般(1分)

      与其他部门不协调、不配合(0分)

  3.   对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的考核

    此类考核不做量化处理,作为辅助参考,旨在发现工作出色或工作不力的部门以便表扬或督促,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从而使研究生会工作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1. 根据民主监督原则,定期开展问卷调查。

    主席团负责实施,定期组织我院研究生开展问卷调查,以期了解研究生需要的活动形式、内容以及广大研究生对研究生会所组织活动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2.学期末组织总结交流大会,集中展示各部门工作成果。

    学期末由各部门配合主席团组织总结交流大会,由各部门制作PPT,再现、梳理、总结一年的工作,进行汇报交流。各部门之间相互学习促进,找出不足之处,讨论解决方案,进一步凝聚力量。

    第五章    考核办法

        (一)对研究生会干部的考核,由研究生会每个成员填写自己考评卡中的工作内容(见附件),考核人审查工作内容,并根据考核内容中规定的细则打分、计算出总分。部长考核副部长;副主席考核部长;主席考核副主席。研究生会主席的考核成绩由研究生党总支老师审查,层层审查,实现考核过程的公正严明。

    (二)对研究生会各部门的考核,由秘书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主席团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问卷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上报主席团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及时将统计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总结交流大会的各项材料汇总存档,以备后用。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 评估过往,改善现时。即对过去的成绩和不足进行评价,以促进个人和集体的发展。

    (二) 职务调动。在对研究生会成员进行调配岗位或工作调动时,会参考考核结果,把握工作人员的能力。

    (三) 奖惩。在严格规范考核的基础上,施行首月适应期和末位淘汰制。根据研究生会成员综合考核结果,进行“优秀研究生会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会干部认定合格”及“工作认证不合格”四个等级的评定,保证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广大研究生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七章  说明

    (一) 各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最终结果交主席团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二) 考核结果定期公开,如有置疑,由主席团指定相关部门做出解释。

    (三)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会

             2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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