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我院召开“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班会。此次班会由2024级硕士生班长常皓星主持,2024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参与。
常皓星专门就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与交通出行安全问题进行了讲解。一方面,充电安全是关键,他提出必须要严厉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或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选用正规充电桩,确保用电环境干燥通风,防止火灾隐患。另一方面,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时刻留意周围交通状况,特别是复杂路段,确保自己和他人出行安全。
最后,他结合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告,指出陕西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于2025年6月底届满,此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提醒同学们谨慎购买电动自行车,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遇到困难要及时向学院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