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B类人事代理招聘启事》流程,经学院组织考核,拟确定李晓菲到西北大学延安精神与党的建设研究院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按照1:3比例将李晓菲等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学院按照排名递补聘用。
本次公示期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办(或电子版发送至my@nwu.edu.cn),以便我院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非实名反映材料学院不予处理。公示期满后,反映材料将不再予以接收。
联系电话:029-88308171
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13日